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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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12:04
无人驾驶汽车
的法律问题探析
无人驾驶汽车,也称机器人汽车或自动驾驶汽车,是一种搭配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先进装置,采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能够感知周围环境,在很少或完全没有人工控制情况下自动行驶的新型智能汽车。对于无人驾驶汽车而言,目前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市场准入机制,法律责任主体不明确,个人信息安全难以保障,与现行保险制度不兼容,这些都是阻碍无人驾驶汽车发展的法律问题。
为此,需要加强无人驾驶汽车立法,厘清无人驾驶汽车发展的法律关系,构建无人驾驶汽车法律法规体系,从而推动无人驾驶汽车产业发展,为新时代交通强国建设保驾护航。无人驾驶汽车的市场准入问题,无人驾驶汽车作为全新的*性应用产品,缺乏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缺乏产品安全技术标准,并且未被赋予道路通行权。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汽车必须达到各种安全技术标准,获取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只有具备这两个证件,机动车才能获取道路通行权,合法上路。
由于无人驾驶汽车是由智能系统操作,不需要驾驶人员拥有驾驶证,依照目前法律规定,没有驾驶证,就不能合法上路行驶。针对这种新情况新问题,笔者建议应当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加强无人驾驶汽车管理。
一是设立特殊的登记管理制度。无人驾驶汽车登记,应当在传统汽车登记条件基础上,附加登记软件供应商;二是实行有区别的号牌管理制度。机动车号牌是识别机动车的重要标识,应当为无人驾驶汽车设置独特号牌,以便对无人驾驶汽车进行有效区分。
三是改革汽车驾驶证制度。无人驾驶汽车可以实现完全无驾驶员的自动行驶,对驾驶员要求相对宽松,应当根据汽车智能化程度对驾驶员作出不同要求,逐步降低驾驶证申请条件。通过完善无人驾驶汽车管理制度,解决无人驾驶汽车的市场准入问题,为无人驾驶汽车商业化提供制度保障。
划定无人驾驶汽车事故的责任归属,首先要明确无人驾驶汽车的法律主体资格。按
《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规定的通用技术标准,依照无人驾驶智慧化等级程度,无人驾驶汽车可分为L0-L5六个等级,其中L0-L3为半自动驾驶,是需要驾驶员辅助行驶,驾驶员对汽车拥有监督和接管义务,是汽车驾驶的法律责任主体,承担着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
全自动驾驶汽车由于不需要驾驶员操作,因此是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特殊法律主体,它的责任主体是由汽车制造者、销售者、程序开发者、汽车所有者、实际操作者等多方主体组成。因此,我们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解决无人驾驶汽车发展中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科学认定法律责任主体,合理规划各方主体责任,清晰判定主体责任类型,从而为无人驾驶汽车市场化营造科学的法治环境。
无人驾驶汽车是智能车和车联网的有机结合,通过自动驾驶系统收集大量周边环境路况与用户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处理,得出最佳行车路线,记录准确的时间地点。这些收集的大量信息一旦被上传网络,可能会遭到黑客攻击或信息泄露的风险,用户隐私权受到侵犯,甚至有人会通过网络控制和攻击无人驾驶汽车,给车内人员和道路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按照合理比例确定保险赔偿数额。为彰显对无人驾驶汽车人员保护,也应适当提高保险赔偿金额,致力于降低无人驾驶汽车的运营风险;二是创设无人驾驶汽车设计者责任险险种。为鼓励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应当创设设计者责任险这一全新险种,既能分散设计者责任风险,又能使受害者得到相应赔偿。通过对无人驾驶汽车保险制度的规划,使无人驾驶汽车得到合理的保险救济,促进无人驾驶汽车行业稳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