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0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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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3:32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的相关规定,民事 诉讼 分为两个阶段: 一审 和 二审 。 一审阶段的启动方式为起诉。起诉是一审程序的起点。起诉,是指当事人到人民*提起诉讼。起诉需要提交民事 起诉状 、原告 身份证 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等)、 证据 材料等。根据解决方式不同,一审阶段会有三种结束方式:1、当事人和解后撤诉;2、经法官调解,达成协议,以调解书形式结案;3、由*作出判决。如果在一审阶段,当事人之间不能通过自行和解、法官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的,人民*就只能审查各方当事人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作出判决。 二审阶段的启动方式为上诉。当事人对于和解后撤诉、调解结案这两种结果,是不能提起上诉的,只有判决结案的,可以上诉。任何一方对判决内容不服,均可以上诉到上一级人民*。个别类型的案件是不能上诉的,比如小额诉讼(诉讼标的额为本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 工资 百分之三十以下)。如果各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都认可,在十五天 上诉期限 内都没有提出上诉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纠纷处理完毕,双方按照判决内容履行即可。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提出抗诉。人民*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