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0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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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2:52
为贯彻落实*稳经济重大决策和《山西省扎实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措施的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在稳投资*制定上,省自然资源厅聚焦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核心,将从空间规划指标、用地计划指标、补充耕地指标、标准地供应、做好用地服务五个方面,精益求精、精准施策,确保项目用地需求。
优先保障建设项目规划空间。 该厅对《行动计划》涉及重大项目的用地规划指标,全额保障。对于年内拟实施的省级以上能源、交通、水利和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等重大项目,可预支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 “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应调尽调。
足额保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该厅对列入 2022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518个项目,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对其他建设项目,涉及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可结转使用以前年度节余指标。全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通过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年内力争产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7万亩。
统筹保障补充耕地指标。该厅对《行动计划》涉及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市县补充耕地指标难以落实的,可申请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解决。
加快推进 “标准地”改革。 该厅按照拟印发的《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对全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统一推行区域评价“7+N”模式、控制性指标“5+N”模式,推动“标准地”土地供应*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指导和产业*完善,畅通土地供应渠道,提高重点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效率。
做好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服务。 该厅对《行动计划》中的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地下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专人盯办、台账管理,加快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手续办理。对 小区 、经营性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汽车充电桩(站)等大宗消费项目用地,原则上应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城市边角地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等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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