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本月30号开的,但是下个月付款。这算虚开吗?有什么问题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0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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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17:16
楼上简直就是误导人。
你这个做法完全没问题的,只要所谓的“三流一致”,业务真实发生了且与*表述一致,就是合规合法的,不属于虚开。付款与*开具的时间没有必然联系的,只要在上述条件下开票方确认了收入、纳税义务就行。
收票方完全可以抵扣。平时发生的非常正常的赊销,就是*、货物先到,款后付,当然也完全可能是跨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