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后多久不打款属于违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0 14:3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0:00
开票后多久不打款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但是如果开票后不打款属于违反约定的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解决。
专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并在误填的专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
8、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
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
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
付款时间要看具体的约定的,对方违约的,可以向*起诉处理,只有经过*的胜诉判决生效了,才能向*主张强制执行。
税务局并没有对开票后的付款时间强制做出明文规定,通常情况下,收到*后付款方式和付款的时间都是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来进行的。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的约定时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的;
(五)扩大*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