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2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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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10:25
男方对于女方怀孕打胎的赔偿没有规定标准,如果是未婚先孕打胎的,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相关的医疗费;如果是已婚打胎的,赔偿数额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男方没有法定赔偿义务,可以给予相应的医疗补偿和身体恢复的营养费。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 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 。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 一审 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 伤残 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