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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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4:41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它应付款处理,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性资金,账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规定计入补贴收入,新准则要求计入""递延收益""或当期""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