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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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2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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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22: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四中、精神,努力构建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链,按照*《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及全国和全省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11〕58号)文件精神,*决定继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考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录用数量
1、考录范围。全市13个县(市、区)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中,大学生村干部可报考本市范围内有空缺编制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农村干部和社区干部报考本县(市、区)相应的考录职位。
2、录用数量。
县别 考录指标分配
县(市、区)考录指标数 乡镇公务员考录人数 县乡事业单位考录人数
总数 村干部 大学生村干部 总数 村干部 社区干部 大学生村干部
交城 6 3 3 3 1 2
汾阳 5 3 1 2 2 2
交口 3 0 3 1 2
石楼 2 1 1 1 1
中阳 2 1 1 1 1
离石 10 0 10 2 1 7
临县 30 20 20 10 3 7
兴县 3 0 3 3
岚县 6 0 6 1 0 5
合计 67 28 1 27 39 9 1 29
3、本次考录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
(一)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如任现职不满3年的,则任现职时间与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以上表彰的,或现任党支部(党总支)*在任期内近三年连续被*命名为五党支部(党总支)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二)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以上表彰的,或现任党支部(党总支)*在任期内近三年连续被*命名为五党支部(党总支)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4、一和不达的村支两委干部。
三、报名办法
录用工作分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录用、初任培训等步骤进行。符合考录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4日至7月6日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需按要求提交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材料,携带学历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包括两证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四张,填写《2011年吕梁市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表》、《2011年吕梁市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可报考本市范围内有空缺编制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农村干部和社区干部只能报考本县(市、区)相应的考录职位。本次考试与2011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考试内容
本次考录工作采取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录用等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实行全省统考,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综合知识》和《申论》两门,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7月30日(星期六)进行。
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30,申论。
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2、面试。面试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职位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统一在报名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
3、考核。考核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考核人数与招录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4、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发〔2010〕19号)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职位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5、公示和录用。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市级新闻媒体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市招考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经市招考领导组研究,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五、任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组织部备案。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职)员待遇。
其它具体事宜请询问县(市、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