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2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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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5:48
工程质量管理关键是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要实现计划规定的指标。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材料和能源要有节约,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由三个基本部分组成:①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主要包括:图纸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材料和预制构件、半成品的检验,施工机械设备的检修等。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施工过程是控制质量的主要阶段,这一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主要有:做好施工的技术交底,监督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规程施工;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质量活动分析和实现文明施工。③工程投产使用阶段的质量管理。这一过程是检验工程实际质量的过程,是工程质量的归宿点。投产使用阶段的质量管理有两项:一是及时回访。对已完工程进行调查,将发现的质量缺陷及时反馈,不停地运转,为日后改进施工质量管理提供信息。二是实行保修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后,依次还有更小的管理循环,还应使其按科学方法运转,而每个环节的各部分又都有各自的PDCA循环,才能达到保证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的基本方式是按照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的管理循环周而复始地运转。它把建设工程形成的多环节的质量管理有机地联系起来,它把建设工程形成的多环节的质量管理有机地联系起来,构成一个大循环,才能达到保证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目的。而每个环节的各部分又都有各自的PDCA循环,依次还有更小的管理循环,直至落实到班组、个人,从而形成一个大环套小环的综合循环体系,为日后改进施工质量管理提供信息。不停地运转,每运转一次,对已完工程进行调查,质量提高一步。管理循环不停运转,质量水平也就随之不断提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