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2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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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03:39
现在,全国都在进行城市改造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的过程中。高架桥的建立,云轨的开通都需要征收一部分的农村土地,因此,很多的农民涉及到 征地 的问题。而这个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南阳市 征地补偿 外嫁女儿要看户口在哪里,如果在南阳市征收地就可以享受。 一、南阳市征地补偿外嫁女儿可以享受吗? 这个要看户口在哪里,如果在南阳市征收地就可以享受。 从法律上讲,只要户口迁出了,就不再拥有原娘家村的村民资格了,所以也就不能再享有娘家征地补偿分配资格,而只能要求享有婆家 征地补偿费 的分配权。 二、征地房屋 拆迁 安置的对象为: 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 房屋所有权 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 农村宅基地 审批条件的人员; 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 3、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 4、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 5、被征地拆迁人夫妻,一方在拆迁范围、户口在外地的配偶; 6、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婚姻、复退转军人等已报进户口的人员; 7、原有常住户口,正在*或服刑的人员; 8、小城镇建设试点中因户籍制度改革就地农转非、下放知青和60年代下放老居民落实*就地农转非、土地征用就地农转非及整体撤组转居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 9、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嫁女儿,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并参与被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列为安置人口,但不得重复安置。 根据上文对享有征地补偿的对象的介绍,可以了解到已婚嫁的女儿只有户口在拆迁的范围内才能享有土地补偿。已迁出户口外嫁女征地补偿是否享有?答案是否定的。已婚嫁女儿在户口迁出后就不能享有原户口所在地的征地补偿,但是也可以享有现户口所在地的征地补偿。 我们在生活中,都知道在生活中,有一个大事就是房子的问题。现在城市人口只拥有房屋,而农民拥有土地,土地是他们的家,是他们的经济来源。因此,在拆迁的过程中非常关注补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