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2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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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5 23:14
孩子被收养后,亲生父母不能要求其赡养。虽然民法典规定,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因为离婚而解除,但是可以被收养解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随收养关系的建立而解除。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都没有了,自然而然,也不用赡养亲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