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规定奶奶不经孙子的监护人同意就带走孩子的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2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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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8 12:52
有法律规定,不经监护人同意带走孩子,属于拐骗违法行为,由于孩子的父母再世或者拥有监护权,他人在未得到监护人的同意下,私自带走孩子就是属于拐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8 12:52
当然没有,,,除非奶奶是监护人。。但是有时候人情大于法,,,就算和老人打官司,赢了也是输。。。你可以比较那个更好,,就采取哪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