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7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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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16:25
1.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由学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 2.文科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56分。 3.理科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19分。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23年仍按艺术(文)、艺术(理)分别划定本、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其中,模块一、模块二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
模块三、模块四、模块五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模块六、模块七、模块八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1、我省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
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普通文、理科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艺术类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人数和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划定。
2、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
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书法学专业本科专业)的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当年艺术类本科批次A段各类和相关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总数按一定比例划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专业课和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课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本校网站上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