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7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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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1:30
明朝教坊司主要是用来接收犯罪或者被抄家大臣家属女眷的地方。
进了此地后,要被充当官妓,毫无*可言,命运很是凄惨,所以没有女性愿意去。教坊司起初很高雅,后期逐渐发展为官妓所待场所。
教坊司这个机构,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的汉代乐府,是一个用来制作诗歌类型等雅乐的高雅场所,就像我们熟知的《孔雀东南飞》和《木兰辞》等。又因在北魏时期,朝廷制定了一种乐籍制度,也就是将罪臣或者战俘等人家中的女眷,以及其后代,纳入乐籍之中,并从事相当于戏子性质的工作。
名字的衍变
到了唐朝,乐府与乐籍制度相结合,发展成为教坊,最后在明朝时期,被正式改名为教坊司。明代教坊司,是国家性质的机构,主要有两大作用,其一是培训歌舞乐器类技艺,以及为宫廷进行各类演出事宜。其二是管理教坊司中的官妓。
由于教坊司中女性的来源,通常都是官宦家的女眷,因此在琴棋书画等方面,多少都有才艺,只需要简单培训即可上岗。有关明代教坊司,比较有名的是秦淮河畔的官妓,被称为秦淮八艳。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教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