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5 23:4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3:47
水质浓度超过二级标准限值的水源水,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因为二级水源水的水质受轻度污染,如果没有经过常规净化处理,是不能直接饮用的。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并取得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及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供生活饮用者。
我们日常饮用水一般均为一级水源水,因其一级水源水的水质良好。而且,通常情况下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水质等级标准及饮用水源保护
1、I类水质
I类水质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2、Ⅱ类水质
Ⅱ类水质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3、Ⅲ类水质
Ⅲ类水质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4、Ⅳ类水质
Ⅳ类水质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5、V类水质
V类水质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