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相同点与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5 22:1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1:36
【答案】:相同点:
(1)均是为保护国内产业的安全而采取的行政措施;
(2)均是针对进口产品(过量或其倾销、补贴)而采取的措施;
(3)是以国内相关产业(大部分)受到损害而采取一种措施;
(4)均是国内产业受到损害并与进口产品的销售行为(数量过大或价格倾销或补贴)有因果关系时,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区别:(5分)
(1)两者性质不同:保障措施是针对公平贸易条件下产品进口所采取的措施;反倾销、反补贴是针对特定成员方的特定出口产品,即那些倾销或受补贴出口的产品。
(2)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保障措施是针对某种特定产品,但不区别进口产品的来源,即不针对具体特定成员方;反倾销、反补贴是针对特定成员方的特定出口产品,即那些倾销或受补贴出口的产品。
(3)两者的调查程序不同:保障措施仅需要对国内产业遭受损害的情况进行调查;反倾销、反补贴需要对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或补贴程度(金额)和国内产业损害程度两方面进行调查。
(4)两者的实施期限和方式不同: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为4年,经延长不得超过8年。且对实施期在1年以上的保障措施,还规定在整个实施期间必须按固定间隔逐步放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实施期限为5年。且只要经过调查证明倾销或补贴确实存在,倾销产品或受补贴产品的进口造成了进口成员方相关产业的实质损害,则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可以连续使用,没有期限*,没有次数*。
(5)出口方获得补偿或报告权不相同:当一成员方实施保障措施后,应当给予权益受到影响的出口方以任何适当的补偿。如双方不能达成协定,则出口方可暂时中止实质对等的关税减让或其他义务,即有权实行水平对等的报复;对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实施,根本不存在对出口成员方的利益补偿,出口方也没有报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