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6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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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30 22:06
世界各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核准制和注册制。
1、注册制
注册制又称申报制,其特点是证券监管部门不对发行人能否发行股票进行价值判断,其权力仅限于要求发行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中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陈述,投资者自行对发行人及其所发证券作出判断。
2、核准制
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是指证券发行者不仅必须满足信息公开的条件,而且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条件,通过证券监管部门的实质审查并得到核准后方能发行证券。证券监管部门有权否决不合格的发行申请。核准制使证券监管部门拥有较大的权力,同时也使其承担着较重的社会责任。
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监管:
设立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应满足监管部门提出的条件,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条件,各国有不同的规定,主要包含对注册资本、专业人才、盈利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分为注册制(登记制)和许可制(审批制)两种实行注册制的代表国家有美国、英国等,实行许可制的代表国家有日本、中国等。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条件,既是注册制下进行登记的依据,也是许可制下证券监管部门进行审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