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怎么申请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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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6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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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1 06:23
看守所申请探视具体如下:
1、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一般情况下应该出示以下证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的,一般来说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而且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你可以查一下电话号码,问一下探视时间,和他的直系亲属一起去;
3、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一般来说是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
4、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也属于探监的一种。
看守所会见流程具体如下:
1、向看守所询问可以会见的时间;
2、到达会见时间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向看守所提出申请;
3、经过看守所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就可以会见。
综上所述,看守所能探视的办法是根据不同情况,如果是处于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那么只能由律师进行会见,直接向看守所申请即可。如果是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指定辩护人可以会见、通信,近亲属请求会见的,需要县级以上*机关或者*机关的主管局、*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