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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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8 00:52
1 . 目的 本文件旨在概述为抽湿机引入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的情况。 2 . 背景 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的性质 2 . 1 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下称「标签计划」) 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 香 港特区 *** ) 所采用的节能措施。根据这项计划, 一些普及的器具会 贴上能源标签, 使消费者能从标签中获知产品的能源消耗量及能源效 益。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 可先考虑这些因素, 然后才作出选择。 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的目标 2 . 2 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已在很多国家推行, 只是形式不同, 发展阶段有异 而已。一些国家强制规定某些电器必须附有能源标签, 方可在市场上 出售。这项标签规定适用于雪柜、冷冻柜、洗衣机、冷气机、干衣 机、紧凑型节能荧光灯、储水式电热水炉等。一般而言, 标签计划的 目的是: • 提高市民节约能源及改善环境的意识; • 在消费者购物前提供有关能源消耗量及能源效益( 如适用者) 的资 料, 使一般消费者能选择更具能源效益的产品; • 鼓励制造商/ 市场淘汰节能表现较差的型号; 以及 • 实际节约能源及改善环境。 2 . 3 中国香港亦希望能达致上述目标。现时,在中国香港推行的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涵盖16 种家用器具及办公室设备,当中有10 种电器(雪柜、冷气机、洗 衣机、紧凑型节能荧光灯、电动干衣机、储水式电热水炉、电饭煲、抽湿 机、电视机及电子镇流器)、5 种办公室设备(影印机、多功能办公室设 备、镭射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及电脑),以及一种气体用具(住宅式即热 气体热水炉)。这项标签计划亦已扩展至汽油载客车辆。 中国香港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抽湿机2 3 . 范围 3 . 1 本计划只适用于参与本计划的制造商及进口商( 本地代理商、零售商 及有关方面) 。 3 . 2 本计划于2 0 0 2 年1 2 月3 0 日推出, 而有关标签将于2 0 0 8 年1 2 月 3 1 日期满, 届时需要重新注册。 3 . 3 本计划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在本港出售的新注册抽湿机, 生效日期由 参与者自行决定, 但不包括二手、已在使用、在运送途中或供出口的 产品等。 3 . 4 本计划属「确认式」标签计划。所有提交申请的器具只要符合本计划 所订定的某些能源效益及表现要求, 便会获得确认和注册。 3 . 5 本计划的条文适用于、以电力操作及以机械方式制冷的抽湿机, 其每天的抽湿量不超过5 7 公升。抽湿量更高的器具不纳入本计划内。 3 . 6 本计划不适用于有暖气功能的抽湿机或有抽湿功能的冷气机。 4 . 定义 除非另有规定, 以下定义适用于整份文件: 器具即本计划第4 节( 范围) 所述的抽湿机。 当局即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机电工程署。 抽湿量即抽湿机从四周空气去除水份的能力, 按每2 4 小时 去除的水份( 公升) 计算。 抽湿机即、以电力操作、以机械方式制冷及有外壳包裹 的电器, 由( a ) 令空气中的水份凝结的制冷面( 蒸发 中国香港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抽湿机3 器) ; ( b ) 设有电动机的制冷系统; ( c ) 循环扇; 及 ( d ) 收集及/ 或排放冷凝水的去水管组成。 署长即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机电工程署署长。 能源因素即抽湿机的能源效益, 以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每消耗1 千瓦小时能源可去除多少水份( 公升) 计算。 *** 即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 检查人员即获署长授权检查器具的人员。 标签即本文件第8 节所述的能源标签。 参与者即参与本计划的器具制造商、进口商或零售商。 额定频率即名牌上所示或抽湿机制造商或分销商所宣称的频 率。 额定电压即抽湿机上标示的电压。 额定瓦数即抽湿机上标示的瓦数。 认可实验所即符合本文件第9 节所载要求, 并获当局接纳为抽 湿机进行测试及发表测试报告的实验所。 计划即为抽湿机推出的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水缸容量即在抽湿机自动停止操作, 或水缸满载指示灯亮起 前, 贮水缸最多可贮存多少水。 中国香港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抽湿机4 5 . 器具分类 5 . 1 我们根据抽湿机的抽湿能力, 把抽湿机分为下列两类: ( a ) 标准抽湿量抽湿机 每天抽湿量最高达3 5 公升的抽湿机。 ( b ) 高抽湿量抽湿机 每天抽湿量最高达5 7 公升的抽湿机。 6 . 技术标准 特定的能源效益要求 6 . 1 第5 . 1 节所述的抽湿机, 其能源因素应相等于或大于表1 及表2 所示 的最低容许值: 表1 : 标准抽湿量抽湿机的最低容许能源因素 产品抽湿量 ( 公升/ 天) 在测试条件下的能源因素 ( 公升/ 千瓦小时) 公升/ 天< 1 0 ≥ 1 . 2 0 1 0 ≤ 公升/ 天< 2 5 ≥ 1 . 3 0 2 5 ≤ 公升/ 天≤ 3 5 ≥ 1 . 5 0 中国香港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抽湿机5 表2 : 高抽湿量抽湿机的最低容许能源因素 产品抽湿量 ( 公升/ 天) 在测试条件下的能源因素 ( 公升/ 千瓦小时) 3 6 ≤ 公升/ 天≤ 5 7 ≥ 2 . 2 5 6 . 2 上述抽湿机的能源因素指根据本文件指定测试方法量度所得的数值。 其他表现要求 6 . 3 除特定的能源效益要求外, 所有抽湿机均须符合下列表现要求: ( a ) 最高操作条件测试; 以及 ( b ) 低温测试。 7 . 测试方法及标准 7 . 1 本文件指定的所有测试标准及规格, 只用于检查器具是否符合能源效 益及一般表现要求。本文件无意详列测试标准及规定, 以检查器具是 否符合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电气产品( 安全) 规例》。如有需要, 参 与者除了进行本文件指定的测试外, 还须进行其他合适的测试, 才能 为其器具取得《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 符合安全要求 7 . 2 检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的测试标准, 乃参照下列国际标准来订 中国香港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抽湿机6 定。至于要求详情及程序说明, 则应参阅有关标准。 (a) IEC 60335-1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8 00:52
1 . 目的 本文件旨在概述为抽湿机引入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的情况。 2 . 背景 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的性质 2 . 1 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下称「标签计划」) 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 香 港特区 *** ) 所采用的节能措施。根据这项计划, 一些普及的器具会 贴上能源标签, 使消费者能从标签中获知产品的能源消耗量及能源效 益。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 可先考虑这些因素, 然后才作出选择。 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的目标 2 . 2 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已在很多国家推行, 只是形式不同, 发展阶段有异 而已。一些国家强制规定某些电器必须附有能源标签, 方可在市场上 出售。这项标签规定适用于雪柜、冷冻柜、洗衣机、冷气机、干衣 机、紧凑型节能荧光灯、储水式电热水炉等。一般而言, 标签计划的 目的是: • 提高市民节约能源及改善环境的意识; • 在消费者购物前提供有关能源消耗量及能源效益( 如适用者) 的资 料, 使一般消费者能选择更具能源效益的产品; • 鼓励制造商/ 市场淘汰节能表现较差的型号; 以及 • 实际节约能源及改善环境。 2 . 3 中国香港亦希望能达致上述目标。现时,在中国香港推行的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涵盖16 种家用器具及办公室设备,当中有10 种电器(雪柜、冷气机、洗 衣机、紧凑型节能荧光灯、电动干衣机、储水式电热水炉、电饭煲、抽湿 机、电视机及电子镇流器)、5 种办公室设备(影印机、多功能办公室设 备、镭射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及电脑),以及一种气体用具(住宅式即热 气体热水炉)。这项标签计划亦已扩展至汽油载客车辆。 中国香港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抽湿机2 3 . 范围 3 . 1 本计划只适用于参与本计划的制造商及进口商( 本地代理商、零售商 及有关方面) 。 3 . 2 本计划于2 0 0 2 年1 2 月3 0 日推出, 而有关标签将于2 0 0 8 年1 2 月 3 1 日期满, 届时需要重新注册。 3 . 3 本计划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在本港出售的新注册抽湿机, 生效日期由 参与者自行决定, 但不包括二手、已在使用、在运送途中或供出口的 产品等。 3 . 4 本计划属「确认式」标签计划。所有提交申请的器具只要符合本计划 所订定的某些能源效益及表现要求, 便会获得确认和注册。 3 . 5 本计划的条文适用于、以电力操作及以机械方式制冷的抽湿机, 其每天的抽湿量不超过5 7 公升。抽湿量更高的器具不纳入本计划内。 3 . 6 本计划不适用于有暖气功能的抽湿机或有抽湿功能的冷气机。 4 . 定义 除非另有规定, 以下定义适用于整份文件: 器具即本计划第4 节( 范围) 所述的抽湿机。 当局即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机电工程署。 抽湿量即抽湿机从四周空气去除水份的能力, 按每2 4 小时 去除的水份( 公升) 计算。 抽湿机即、以电力操作、以机械方式制冷及有外壳包裹 的电器, 由( a ) 令空气中的水份凝结的制冷面( 蒸发 中国香港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抽湿机3 器) ; ( b ) 设有电动机的制冷系统; ( c ) 循环扇; 及 ( d ) 收集及/ 或排放冷凝水的去水管组成。 署长即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机电工程署署长。 能源因素即抽湿机的能源效益, 以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每消耗1 千瓦小时能源可去除多少水份( 公升) 计算。 *** 即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 检查人员即获署长授权检查器具的人员。 标签即本文件第8 节所述的能源标签。 参与者即参与本计划的器具制造商、进口商或零售商。 额定频率即名牌上所示或抽湿机制造商或分销商所宣称的频 率。 额定电压即抽湿机上标示的电压。 额定瓦数即抽湿机上标示的瓦数。 认可实验所即符合本文件第9 节所载要求, 并获当局接纳为抽 湿机进行测试及发表测试报告的实验所。 计划即为抽湿机推出的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水缸容量即在抽湿机自动停止操作, 或水缸满载指示灯亮起 前, 贮水缸最多可贮存多少水。 中国香港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抽湿机4 5 . 器具分类 5 . 1 我们根据抽湿机的抽湿能力, 把抽湿机分为下列两类: ( a ) 标准抽湿量抽湿机 每天抽湿量最高达3 5 公升的抽湿机。 ( b ) 高抽湿量抽湿机 每天抽湿量最高达5 7 公升的抽湿机。 6 . 技术标准 特定的能源效益要求 6 . 1 第5 . 1 节所述的抽湿机, 其能源因素应相等于或大于表1 及表2 所示 的最低容许值: 表1 : 标准抽湿量抽湿机的最低容许能源因素 产品抽湿量 ( 公升/ 天) 在测试条件下的能源因素 ( 公升/ 千瓦小时) 公升/ 天< 1 0 ≥ 1 . 2 0 1 0 ≤ 公升/ 天< 2 5 ≥ 1 . 3 0 2 5 ≤ 公升/ 天≤ 3 5 ≥ 1 . 5 0 中国香港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抽湿机5 表2 : 高抽湿量抽湿机的最低容许能源因素 产品抽湿量 ( 公升/ 天) 在测试条件下的能源因素 ( 公升/ 千瓦小时) 3 6 ≤ 公升/ 天≤ 5 7 ≥ 2 . 2 5 6 . 2 上述抽湿机的能源因素指根据本文件指定测试方法量度所得的数值。 其他表现要求 6 . 3 除特定的能源效益要求外, 所有抽湿机均须符合下列表现要求: ( a ) 最高操作条件测试; 以及 ( b ) 低温测试。 7 . 测试方法及标准 7 . 1 本文件指定的所有测试标准及规格, 只用于检查器具是否符合能源效 益及一般表现要求。本文件无意详列测试标准及规定, 以检查器具是 否符合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电气产品( 安全) 规例》。如有需要, 参 与者除了进行本文件指定的测试外, 还须进行其他合适的测试, 才能 为其器具取得《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 符合安全要求 7 . 2 检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的测试标准, 乃参照下列国际标准来订 中国香港自愿参与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抽湿机6 定。至于要求详情及程序说明, 则应参阅有关标准。 (a) IEC 60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