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木材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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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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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23:37
经营林产品需要缴纳的主要税费主要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2008年11月10日*令第538号发布)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税率为17%、13%。
(2)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3号)第一条、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3)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4号),中国境内的个人,在境内境外收入所得依本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4)森林植被恢复费。根据《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2〕73号)第二章第4条规定,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6)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07年全国性及*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8〕10号)附表“2007年全国性及*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所列“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森林植物检疫费、绿化费、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林权勘测费、林地补偿费、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证书工本费。
(7)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82号)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纳税义务人。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根据国家产业*和项目经济规模实行差别税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其单位工程分别确定适用的税率。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率表》执行。税目税率表未列出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更新改造投资),税率为15%。除适用税目税率表中0%税率以外的更新改造投资,税率为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表》由*定期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