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大病医疗扣除,父母生病子女可以享受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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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6:16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税务局会把纳税人多交的税款退回,注意这里的1.5万是“起付线”,8万是“限额”。
所以不管是私立医院、还是异地就医,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主体:
目前大病医疗扣除主体限定在: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中,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扣除范围。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例如,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想全部由一方扣除,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在这里还有一个小提示,住院产生的费用以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操作好了可以省不少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7:34
不可以,新个税大病医疗扣除在小家庭范围: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扣除条件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