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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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4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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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9:12
武汉市新生儿上户口需要材料如下:
1、居、村委会入户证明;
2、街计生办入户通知书;
3、出生证、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
4、父母户口簿。
户口本的用途如下:
1、办理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登记手续,需要当事人户口本;
2、购房或卖房,需要当事人出具户口本;
3、证明亲属关系,办理继承,赠与等需要户口本;
4、孩子建档,办理出生证明,落户,入托,上学,等需要户口本;
5、新入人员的户口登记、兵役登记;
6、办理申请出境手续、办理生育申请、办理机动车、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个人信贷事务、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