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分公司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经营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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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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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2:36
如果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是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所得税由分公司缴纳。
如果是非法人营业执照,分两种情况:
一、在本地区经营的由总公司缴纳;
二、跨地区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应按照如下规定执行:
1.实行总、分机构*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建筑企业跨地区设立的不符合二级分支机构条件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应汇总到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统一计算,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项目经理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追问总公司在河南 分公司在新疆 营业执照是非法人营业执照 只是分公司负责人 如果分公司在新疆施工 开具* 所得税是不是就要汇总到总公司缴纳? 总公司的所得税时查账征收 那么分公司的所得税如何缴纳?
追答上述文件是这样规定的。从道理上是应该到总公司所属地交纳。,分公司所得税的问题为了谨慎起见,建议与新疆施工地税局沟通所得税该交给谁,免得日后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