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9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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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03:3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企业*性搬迁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
企业由于下列需要之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性搬迁: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要。
3、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