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9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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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15:10
可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 起诉离婚 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所以, 诉讼离婚 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起诉处理,即可以异地起诉。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 离婚诉讼 。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