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中小学教学楼的耐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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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8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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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1 17:22
(一)技术方面
1.耐火等级。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2级。
2.防火间距。小学教学用房不宜超过4层,中学不宜超过5层,防火间距6米,不得占用消防车道和防火间距。
3.分区控制。寄宿制学校宿舍和教学楼不宜在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不宜合用出口。男女宿舍必须分区设置,每室居住人数不宜超过6人。
4.安全疏散。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教学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35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2米。
5.应有室外消火栓,高度大于15米或体积大于1万立方米应设室内消火栓。
6.厨房使用燃气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关闭装置,学生宿舍应设置过电流保护装置。
7.每层楼应设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设置点,每点设置2至5具灭火器。
8.其他消防技术要求按照gb50099-2011《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二)管理方面
1.学校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培训。
2.学校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厨房烟道每季度清洗一次,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3.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至少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4.学校要成立微型消防站,定期举办培训演练,寄宿制学校要建立夜间值班备勤制度。
5.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落实“户籍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