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恶意诽谤同学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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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8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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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3:53
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涉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是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构成*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虽有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情节不严重的,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侮辱、诽谤他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影响很坏等情况,如致使被害人受到严重精神刺激而自伤、自残或者自杀;侮辱、诽谤执行公务的人员、外宾,造成恶劣影响等等。
*属于一般主体犯罪,任何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的主体。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