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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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0:45
一、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并信守承诺。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身体健康监测,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三、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的必要检查。
四、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验。
五、考生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不得携带除《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外的任何物品进入考点,以便快速顺利的通过入场检查。
凡携带各种发射、接收功能设备(移动电话、耳机等)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违禁物品的,考场内自行传递物品的,一律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六、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的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考生在遇试卷(卡)分发错误或者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缺页或者书写等问题,应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八、开考铃响后,考生开始答题。
九、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十、答题卡上的条形码由监考员负责粘贴,贴好后,考生要认真核对是否与自已的姓名,准考证号相符,如有错误立即向监考员报告。
十一、不要误填缺考标记,提醒考生不要误填缺考标记。缺考考生的标记由监考员填写,考生禁填。
十二、考生必须按试卷要求作答。配有答题卡的,答在试卷和草稿纸上无效。不准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十三、考生作答时,涂点部分必须用合格的铅笔填涂,如果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应使用绘图橡皮擦干净,注意不要划破答题卡。
十四、书写部分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进行作答。答题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不要写得太细长;字距适当,行距不宜过密。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书写在题号规定区域之内,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亦可直接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绘图。
十五、保持卡面清洁,不要将答题卡折叠,污损,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
十六、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十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将文具带出考场,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带走文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