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的<五十年来中国进化概论>中,梁将这50年分为 三期,这三期中领袖式有代表性的历史人物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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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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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3:36
第一期,曾国藩、李鸿章。
第二期,康有为、梁启超。
第三期,孙中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3:37
现代意义:国民——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公民——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国民范围大于公民。
由于*时候,通常“国民”和“公民”是一样意思,都是对老百姓的简称,所谓国民自觉,其实就是宪政理念里面指的公民自觉。
梁启超主张的是明治维新式的君主立宪制,他所提的国民自觉,和现代意义的公民自觉意思一样。
宪政意义上的公民必须具备以下几种意识要素:其一是主体意识。只有当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明确认识到自己在*上是一个自主公民,而不是谁的臣民,是社会*生活和公民生活的主体,而不是无足轻重的客体,是国家法治建设的直接实践者,而不是法治治理的对象,这个群体才能构成一个宪政化的公民社会。其二是权利意识。权利意识泛指人们对于一切权利的认知、理解和态度,是人们对于实现其权利方式的选择,以及当其权利受到损害时,以何种手段予以补救的一种心理反应,它构成了公*识和*精神的核心。其三是程序意识。程序作为“怎样做”的载体,是宪政走向具体法治的一个带根本性和方向性的问题。其四是责任意识。责任意识反映的是社会成员对自己所应承担的社会职责、任务和使命的自觉程度,它要求个人除对自己所作的各种行为负责外,还必须对他所处的社会负责,这是法治社会有序、和谐运转的前提条件。我们可以把具备以上几种意识要素的公民称之为“自觉公民”或“公民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