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满六个月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8 17:1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3:03
监视居住满六个月后,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监视居住是指*机关、人民*和人民*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关于监视居住满六个月怎么办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监视居住满六个月怎么办 1、监视居住满六个月后,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监视居住是指*机关、人民*和人民*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监视居住期限的起算时间如何计算 1、*、*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起止时间的确定方法与刑事拘留、逮捕的确定方法一致,以宣布之日开始计算,而*机关则是以宣布的次日开始计算。
2、但是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有作出明确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3、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或者*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4、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实践中还是需要分清楚监视居住的结束与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