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会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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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8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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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7:46
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结合蛟河“会销”活动现状,为严厉打击违法“会销”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人员聚集,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会议营销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各类经营主体和个人利用“会销”活动实施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销售不合格产品、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活动。
二、禁止各类经营主体和个人通过健康讲座、培训、体验、免费义诊、产(商)品推介、召开会议、有奖销售等形式组织的聚众式“会销”活动。
三、禁止宾馆、酒店等场所出租、出借场地给各类经营主体和个人开展聚集性“会销”活动。
四、所有经营保健食品和保健品的药店、医疗器械商店、保健器械、康健仪器专营店(体验店)、大型餐饮单位(宾馆、酒店)等会销场所或者涉及会销的场所要严格按照本行业疫情防控指南规定,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我局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厉查处违法“会销”行为和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