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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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4:33
强制执行没有财产可以由人民*对被执行人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继续执行人民*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