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8 23:1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2:09
客户丢失*,可以将丢失的那张*作废,然后重开,这样就不用重复缴纳税款,而且也不违反票法规定。像**,都有专门一项作废。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2:09
我想知道你们开的是什么*,普通*关系倒不是很大,重复交税是不可少的,再开*,证明你的收入增加了,收入增加,当然要多交税了.如果是公路内河*的话,就好办多了,里面有负票开具,你把以前开的*冲减了,再重新开一张,就不会有什么影响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2:10
客户丢失*,公司最好不要开*,要不叫客户拿出税钱.要不你将记帐联复印件(复印件上盖*章)给客户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2:10
重开不会重复交税的,只要你让对方税务局给开一个*丢失证明,再把你的存根作废,重开票就行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2:11
重开可以,等于又发生了一笔业务,重开肯定要重复纳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