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8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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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15:00
一、 祠堂是集体建设用地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条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因此祠堂是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二、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形式有哪些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
(二) 农村 房屋产权 人转让、出租房产时 , 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
(三) 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 ;
(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 ;
(五) 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使用权合作的方式开发项目 ;
(六) 经征用、补办为国有土地并输转让、出租 ;
(七) 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或 债权债务 因素 , 经司法裁定发生流转。
三、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哪些权利
(一) 占有权。权利人对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享有直接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这是土地使用权的前提。
(二) 使用权。权利人可以对土地加以开发、经营和利用,这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一项最主要权利。
(三) 收益权。权利人可以直接利用土地以获得收益。
(四) 处分权。指对土地本身的处分,而是指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分,如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由此可见,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祠堂是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种用地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