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8 19:1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5:25
表面上,我们看到的是王老太房子拆迁后分得的钱给了儿女,但并没有看到平时王老太对于子女的态度。
从问题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平日里王老太对待儿女也是很严重的偏心,重男轻女,她觉得“养儿防老”。自己和老伴要靠儿子来养老,家里的姓氏和传统都要靠儿子来传承。她却忘记了,儿子孝顺与否,很大程度取决于儿媳妇。
很显然,王老太的儿媳妇并不是愿意赡养王老太的,平日里王老太可能也是对儿子儿媳和孙子疼爱有加,但是在儿媳看来,她给女儿的那部分本来应该也是自己的,王老太却给了已经出嫁的女儿。
加上这次王老太把拆迁款给了女儿60万,让儿子儿媳心里觉得不平衡。所以导致不愿赡养。
而女儿,自然不必说,王老太打心眼里就认为儿子是养老的人,女儿嫁出去如泼出去的水,即便女儿自己想养王老太,也要经过夫家的允许,也许女儿的公婆已经在他们身边,无法再腾出空来养娘家的母亲。
即便分得拆迁款,自己除了觉得作为王老太的女儿应该得到这笔钱之外,还会觉得王老太过度偏心,只给了自己总额的6分之一,其余都给了他的儿子。
王老太也许真的没有想到自己这样做会让儿女都不赡养自己,自己把拆迁款一点都没留下,还落得这么个儿女都觉得偏心的结局。
我认为,她太过“为儿女而活”,最后弄得“自己没法活”。我们一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有了好东西总想着给儿女,却忘记:自己活好了,才不给儿女添负担。
曾经有人说:在中国,每一代人都为了下一代人而活,从没有人想过为自己而活。但我们的老一辈忘记了一件事:懂得爱自己,才能更好的爱别人。父母如此、子女亦如此。
现在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把儿女起诉至*。
只要你养他们小,他们就必须赡养你老。这跟是否分拆迁款没有半毛钱关系。
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儿女不能因为父母的偏心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王老太将儿女起诉之后,可以考虑让他们每个月给自己生活费来赡养;如果自己无法生活自理,那么就考虑在儿女家轮流住的方式来让他们履行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5:25
这是因为拆迁户,王老太手里已经没有钱了,所以儿女才都不愿意赡养。这件事情也告诉大家,人无论到什么时候,钱都要赚在自己手中。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5:26
因为女儿觉得当初分钱的时候有一些偏心,而且内心也受到了一定的伤害,所以才会不赡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5:26
女儿可能觉得悬殊太大了,心生不满吧,可能会想:既然你偏爱他就让他养老好了,也是人之常情吧。儿子,可能是被老母亲宠坏的一个孩子,不成熟,只顾自己玩乐,没有孝心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5:27
因为儿子和女儿对于这样的一个分配都非常不满,然后儿女本身也不是特别孝顺,所以现在都不赡养王老太,这样做的行为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