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5:4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0:09
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①初始设立公司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部分)
②吸收新的投资者加入: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部分)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收到的金额超过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的范围内发行股票时,应在实际收到现金资产时进行会计处理。(募集方式设立,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其余情况初级不涉及)
借:银行存款(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费用)
贷:股本(股数×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扣减发行费用)
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
①初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借: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原材料(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无形资产等(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享有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
②吸收新的投资者加入:
借: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原材料(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无形资产等(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享有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
③其他方式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实收资本(或股本)减少的核算
1、有限责任公司减少实收资本(需要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2、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采用回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
(1)如果回购股票支付的价款大于面值总额的(即库存股大于股本);
回购时:
借:库存股(按照实际支付的回购价款)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回购股票支付的价款小于面值总额的(即库存股小于股本)。
回购时:
借:库存股(按照实际支付的回购价款)
贷:银行存款
注销时:
借:股本(按股票面值×注销股数)
贷:库存股(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贷方差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0:10
给你些建议,就是先开个基本账户,让老板把那笔10万钱存入基本账户,然后再提走。取走的时候再编个XX人借款。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0:10
实收资本属所有者权益类,贷方表示增加。一般收到实收资本,借方做银行存款,贷方做实收资本处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0:11
1、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仅就实缴额贷记实收资本,未缴足的部分不在实收资本科目反映,也不在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反映。则按照实缴额贷记实收资本缴纳印花税,也不存在被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正确的)
借: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部分)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金(溢价)
2.、多缴税的做法(错误的)
对未收到的注册资本做“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账务处理,不仅要按照实收资本金额提前缴纳印花税,还存在由于个人股东未缴纳的注册资本计入“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变成股东借款,超期未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20%)。
借: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部分)
其他应收款——股东(未缴纳部分)
贷:实收资本(注册资本)
资本公积金(溢价)
扩展资料:
【*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文规定:关于强化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独立从事劳务活动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规定: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规定,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