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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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9:25
首先我们看看老板和死亡那个之间的关系:属于事实合同的劳务关系(雇佣合同也是劳务合同,享受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再次,看守工地意外死亡,得分很多种情况,很麻烦。说几点希望能帮到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地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则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建议你查看是否有以上几点之一,然后做个工伤鉴定,或者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 下面给你一个工伤赔偿的简单标准: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现在理赔不容易,老板的钱不好拿,希望能得到公正的赔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9:26
这要看这个工地是什么性质。如果是个人承揽的不需要资质的工程的工地,属于雇佣关系,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承揽的工程工地,不论死者是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都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属于因公死亡。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9:27
是啊,同意再活五百年的说法。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其一,如仅仅是雇佣关系,那么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其二,如属于劳动关系,那么工人死亡,属于工伤,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9:27
属于工伤,应由雇用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