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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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8:39
区域规划是20世纪20~30年代在城市规划与工矿区规划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中国自50年代中起,结合新工业基地和新工业城市的规划建设,广泛开展此项工作。
6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工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过程的加速,区域规划受到经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普遍重视。
前苏联是世界上最早进行具有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性质的广义的区域规划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只是在1929-1932年出现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以后,才开始对某些经济严重衰退的地区进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世界各国区域规划的发展与各国区域经济发展的进程是密切相关的,早期的区域规划始于对经济发展迅猛超常地区基础设施的统一协调性规划,如美国的纽约城市区域规划(1929年)、苏联的顿巴斯矿区规划(1934—1936年)等。20世纪30年代开始,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经济工业化和社会城市化的急剧发展,以及生产力的巨大进步和生产力的广泛应用,迅速改变了原有的区域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生活环境:工业和交通设施高度集中,大城市人口持续增长,土地供应越来越紧张,空气、水体等环境卫生状况严重恶化,等等,导致社会经济区域空间组织矛盾日益复杂化、尖锐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建立和保持区域生产、生活的适宜条件和状况,各国的区域发展纷纷提出了要对经济社会的地域结构进行重整,将工业生产适当分散布局,规划开发新区,控制疏散大城市人口,加强土地利用的管理,改善原有的区域交通运输网,进行环境保护与整治等。由此,区域规划被认为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前提与手段,成为区域立法和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法令和区域*的基础,因此得到了广泛的推行。
中国区域规划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是伴随着解放后大规模基本建设而开展的。1956年国家建委设立了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管理局,拟订了《区域规划编制与审批暂行办法》。1980年**(13号)文作出了开展区域规划工作的决定:“(区域规划是)为了搞好工业的合理布局,落实国民经济的长远计划,使城市规划有充分的依据”。1985年*再次发文,要求编制全国和各省、市、区的国土总体规划。在国土规划的推动下,以综合开发整治为特征的不同层次的区域规划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1990年,国家计委在总结全国各地经验及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内容包括国土资源的基本状况、国土开发整治的目标、国土开发的地域总体布局、综合开发的重点地区、基础产业布局、国土整治与保护、国土开发中的几个问题的对策(耕地问题、水资源供需平衡问题、人口的地域分布和劳动就业问题、城市化问题等)、有待进一步研究的若干问题和规划纲要的实施。在1990年开始实施的《城市规划法》中,以城镇体系规划为标志的区域规划被作为法定的内容,近年来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的区域规划得到了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