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没进网许可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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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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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8 07:33
简单来说:进网试用证也是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它是对检验合格的新产品在一年内的“身份证”。进网试用证呈绿色,一年后,就会给新品颁发蓝色的进网许可证。所以对我们消费者而言,进网试用证等同于进网许可证,贴有该标志的手机也是合格合法正规产品,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以下是信息产业部的一些文件资料
权威解释:
《电信新设备进网试验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电信新设备进网试验、检测工作,规范进网试用批文的审批、发放、管理程序,确保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一致性,依据《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制定了《电信新设备进网试验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生产企业申请某一电信新设备进网,应首先向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设备介绍;(二)该类设备目前国际、国内应用情况;(三)相关标准情况。
而检测机构如申请承担某一电信新设备的进网检测任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申请承担该设备进网检测的理由以及检测能力说明。
电信管理局依据以下原则对申请进行审查:(一)是否符合产业*;(二)是否符合中国国情;(三)是否影响网络安全畅通;(四)能否满足网络互联互通和运营商之间公平竞争的需求;(五)技术先进性和技术演进性;(六)目前国际、国内该类设备的应用情况;(七)国际、国内标准的制定情况。
电信管理局审批同意该电信新设备进网试验后,组织专家和相关机构确定“进网试验检测要求”。
附全文如下:
电信新设备进网试验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信新设备进网试验、检测工作,更有效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信新设备是指应实行进网许可制度,但尚无正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或未列入《第一批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的电信设备。
第三条依据《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电信新设备在符合国家产业*和不影响网络安全畅通的条件下,准予进网试验,由信息产业部颁发进网试用批文。
第二章申请受理
第四条生产企业申请某一电信新设备进网,应首先向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备介绍。
(二)该类设备目前国际、国内应用情况。
(三)相关标准情况。
第五条检测机构如申请承担某一电信新设备的进网检测任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申请承担该设备进网检测的理由以及检测能力说明。
第六条电信管理局依据以下原则对该申请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产业*;
(二)是否符合中国国情;
(三)是否影响网络安全畅通;
(四)能否满足网络互联互通和运营商之间公平竞争的需求;
(五)技术先进性和技术演进性;
(六)目前国际、国内该类设备的应用情况
(七)国际、国内标准的制定情况。
第七条电信管理局经审查认定符合进网*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到受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进网检测
第八条电信管理局审批同意该电信新设备进网试验后,组织专家和相关机构确定“进网试验检测要求”。
第九条申请承担电信新设备进网检测任务的机构严格按“进网试验检测要求”做好测试准备后,向电信管理局提交正式申请。电信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检测机构的承检能力进行现场审查和评议,合格并经电信管理局批准后,该机构可依据“进网试验检测要求”对该新设备进行进网检测。
第十条各相关检测机构对电信新设备的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收费*和制度,并在检测机构驻地办理相关的收费许可及其收费标准的报批手续,同时将收费标准复印件报告电信管理局。
第十一条某一电信新设备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颁布后,原“进网试验检测要求”应作修订或废止,改为采用已颁布的标准文件;同时电信管理局组织专家按照已颁布的标准文件对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复审。
第四章专家评审
第十二条经进网检测合格的电信新设备若为重要设备还需进行专家评审。
第五章进网试验
第十三条实行进网试验的电信新设备由信息产业部核发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试用批文有效期终端设备一般为半年,无线电通信设备及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一般为一年。
第十四条进网试验的电信新设备必须加贴进网试用标志。
第十五条试用期内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试用批文所批准的试用规模和试用范围进行进网试验,并积极跟踪产品标准及试用情况。
第十六条对于试用期内出现严重影响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与国家*相违背以及违反产品一致性原则的,或擅自超出所批准的试用范围的,信息产业部将注销该进网试用批文。
第六章进网试用批文的换发
第十七条试用期内,若该产品的相关标准已颁布,则生产企业需向电信管理局提出换证申请,同时提交加盖省级以上电信运营公司公章的进网试验报告。电信管理局通知检测机构按新颁布的标准进行比对,对需要重新测试的部分进行测试,检测合格后由信息产业部核发“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第十八条试用批文到期后,若相关标准仍未颁布,且试用期内该设备未做任何技术改动,*亦无变化的,则由生产企业向电信管理局提交试用情况报告(加盖省级以上电信运营公司公章),经电信管理局审查合格后续发一次试用批文。若设备有技术改动,还需重新进行测试,必要时,重新进行专家评审,合格后再重新核发进网试用批文。
第十九条若试用情况证明该产品不符合国家产业*或不适合公用电信网发展方向的,停止换发“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检测机构未经部电信管理局批准,不得擅自受理电信新设备的进网检测。如若违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8 07:34
太水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