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要去民政局办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0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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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7:19
您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并不是一定需要去民政局才能离婚。
对于协议离婚来说,需要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都达成一致协议,并签订离婚协议的,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
但双方对离婚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时,需要到*起诉,请求*作出判决来进行离婚。*会依法对争议的事宜作出判决,在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双方不需要再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
如您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我们咨询或提问。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6 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 1079 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第 10 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7:19
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局办理。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 可以诉讼离婚 。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 恶意转移财产 )分割 夫妻共有财产 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