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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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9:44
个税 的计算方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 收入金额-各项 社会保险 费-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 个人所得税 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