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9 23:12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6 09:56
1.属于工伤。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6 09:57
员工因为加班猝死并不一定能够算作工伤,但是毫无疑问公司是需要对此负责的。
最近两天被“杭州女孩熬夜加班猝死”事件刷屏,而当自己进一步去了解事情的时候,也越发被女孩的“不容易”打动。在正值青春的年纪却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对家庭的无私付出,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感动众人。想要凭借努力“逆天改命”,但却因为长时间熬夜导致猝死。
有关媒体对这件事是这么介绍的“日前,杭州一名22岁女孩连续四五天熬夜加班,在家休息时突然失去意识,一度被送进急诊ICU抢救,引发网友关注。对于相关的后续处理,女孩的侄女称,家属曾和公司法务联系过,法务明确表态不会负责,如果要申请工伤赔偿需要走法律途径。”
女孩在离世之前其实是经过6天抢救的,但是最终没有抢救回来,父母还为此负债不少。在离世后,她的父母极度悲伤,内心也十分不甘,决定索要工伤赔偿。不过公司有关负责人让他们找法务,而法务则明确表态不会负责。
接下来,女孩一家或许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去寻求帮助了。那么员工加班猝死是否算工伤呢?公司又需不需要对此负责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而根据女孩的具体情况来看(7月5日身体不适请假,8日去医院就诊,26日离世,工作期间的时长也符合规定),她可能并算不上工伤。而且从昨天有关部门发布的通告也能看到,企业目前被认为是在用工管理上存在不规范行为,其它的还需要进一步判定。
我和小伙伴们都一样,十分同情女孩和这个家庭,但是凡事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是否判定为工伤,最终还要看*如何裁定。在这里也提醒大家不要去熬夜,“身体是*的本钱”,“本钱”都没有了还如何去赚取更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