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9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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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8:00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额,为进项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扩展资料
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应的使用范围;专用*的开具是否符合要求;票面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是否经过认证;认证或是否及时申报。
企业兼营非应税劳务,分别申报缴纳*、营业税的,有无按外购货物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有无按购买国内原材料的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