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9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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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7:04
对方违约,符合合同解除条件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563条规定: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