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9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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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4:23
科波拉自80年代开始就有些流年不利,已经不利了好久了。可能是因为他后来的影片虽不脱类型片的故事模板,却与好莱坞的典型类型片有旨趣差别,试图在类型片中注入自己的喜好。然而观众不买他的帐,艺术上的原创性也达不到获奖的程度,于是影片质量虽都可圈可点,却总感觉与他70年代取得的宗师地位不相称,陷入了既不较好也不叫座的怪圈。《造雨人》就是这样一部好片。律师和法庭戏很多,每年都有一两部,其中描写利欲熏心的有古典式的《魔鬼代言人》,描写以小驳大的有风格个性化的《永不妥协》,都是经典。《造雨人》的着眼点大概在于现实性。且不说有主角有恋爱的机会,科波拉每次都要硬生生打住,就说最后的画面是一个律师下楼的镜头,主角还在念叨着“律师或多或少都有些出格,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坏律师XXX”,这样的收尾让观众完全提不起精神,根本不像最后赢得了一场大战(科波拉把最后的“胜利”变成了瞎子点灯白费蜡)。明显的,科波拉拒绝把本片当成“美国梦”的颂扬,而是对美国价值(现实与金钱至上或是理想与道德至上?)的一次反思。这样的旨趣是反好莱坞的。甚至也是反观众的,于是IMDB只得6.9。以我来说,除了戏剧性和批判性不够以外,科波拉的总体叙事非常平稳。剧本中两线(两场诉讼,虽然一场没打起来)相互有机穿插,主体是大量的法庭戏(感觉长度远超其他的律师戏),堪称一次专业级的普法教育。剧中主人公虽没有过多豪言壮语,仍能体会到他是满怀理想的热血青年。两个多小时的长度一晃而过,亮点不多,但每分钟都很扎实。这部戏应该给读法律的专业学生好好看看,以培养他们的理想主义精神,同时又能谨慎地告诫他们:“生活虽然现实,同志们仍要拿出坚持的勇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4:24
卢迪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律师,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就是为自己的客户争取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赔偿金1000万美元以上。在与对方强大的律师的第三回合的过招时,本以为找来前保险公司员工做证人,可以挽回一局,可惜对方律师指出这位证人是有报复性的目的,而且证据是偷来的,法庭不采用偷窃来的物证。一筹莫展之余,卢迪的搭档想到了以前的老大,曾经赢过一个案件,在那场案件中,法庭采用了数量相当多的窃证。于是在下一次的开庭审理,卢迪重新提出要用回上一次的物证,对方律师强烈*,两人趋上法官面前商议,卢迪翻出了当年的这个案例,指出只要律师没有参与偷窃,即使是证人偷窃的也可以当做物证。这个结论是上一次案例的审判结果,而审判结果是可以作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条文借用。法官立刻同意了申请。驳回保险公司律师不能做为证物的请求。看到这里,不太明白,问友人:“就这么简单?”朋友说,是的,美国的法律就是这样,这叫做判例法。
于是百度了一下什么是判例法。所谓判例法(Case Law),就是基于*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判案的法律依据。判例法的基本思想是承认法律本身是不可能完备的,立法者只可能注重于一部法律的原则性条款,法官在遇到具体案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条款的实质,作出具体的解释和判定。其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即*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做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直到将来某一天最高*在另外一个同类案件中做出不同的判决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