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5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0:52
丈母娘继承的是自己女儿及外孙的遗产,这也是法律规定并予以保障的合法权益。
2015年8月3日下午5时15分,西安*安区王莽街道小峪河村突发山洪,有9人被山洪冲走,最后仅有家中的弟弟吴明幸免于难。而吴明的哥哥名下因为回迁有六套房产,而这不仅仅是吴明的哥哥的,他嫂子也有份。但是由于在山洪中,夫妻两跟他们的子女都遇害了,所以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亲属,比如兄弟、父母进行继承了。
法律有规定,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弟弟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中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在法律面前,幸存的吴明,并不比他哥哥的丈母娘有什么优先权。反而在嫂子的遗产上面,哥哥的丈母娘反而有优先继承的权力。
所以在确认这些遗产怎么分配的时候,就需要明确各方的产权究竟是怎么样的。比如六套房,是吴明的哥哥跟嫂子一人各占一半,还是全归他的哥哥所有。这些都非常重要。此外,在遇难的过程及顺序上,究竟是谁先遇害,谁能够继承谁,这也是裁决划分遗产的重要依据。
在利益的面前,亲兄弟都没得做,更何况是已经过世的嫂子的妈妈,彼此更是没有任何的情面可讲。为此,吴明跟哥哥的丈母娘也产生了遗产纠纷,娘家人起诉吴明,要求要继承吴明及其妻子的遗产……
而诉讼的结果,是双方大约各占一半的财产,不过双方都不满意,都要上诉……后续会怎么分配,还需要等待*的进一步审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0:53
根据遗产继承法,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跟子女,然后先开始是有分担,其中属于自己的一部分,剩余的才会给第一顺位继承人,这里的父母主要是自己的父母,如果一家八口里面有女方的话,他的父母也是继承人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0:53
因为根据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一套准备拆迁的房产是吴弟嫂子的名字,所以按照继承的顺序来说,吴弟嫂子的父母也有继承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0:54
这是根据我国的继承法决定的,丈母娘继承的是她女儿的那一部分,这是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