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5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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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7:41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 民事执行 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关于*查封的房子能出租吗的法律解答如下,请参考: 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第十二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保管的,人民*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如果是查封前已出租的房屋,是可以继续出租的;如果是查封后,特别是不动产,在加贴封条后,除了*,任何人都无权将封条撕了,否则构成违反执行的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