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4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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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0 20:38
1、要搞清三个法律文书的概念:一是起诉意见书,这是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法律文书;二是起诉书,这是检察机关向*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三是判决书,这是*审理对案件作出结论的法律文书。
2、要搞清各诉讼阶段的职能:侦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收集证据,公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审查证据,审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采信证据。
3、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都是对案件的审查,他不是审判者,只有*才是最终的决定者,所以*当然可以改变起诉书指控的罪名。
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审理后,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经审理可以更改检方起诉的罪名。
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被造犯的不是*起诉的罪,否则很难改变罪名!
别说两个,三个四个五个更多都能一下起诉你,只要有犯罪事实,罪名就能成立,但是国际还规定了两个罪名都成立的话、罪加罪减刑一年、比如你犯盗窃罪成立判你两年、犯故意伤害罪判你三年,两罪并罚也就判你四年,不会超过五年,除非是特安要安,起诉可以的,就算国家*判你罪名成立,你也有上诉的权利,死刑犯都能上诉…
你好,要区分不同情况,原则上*遵循“不告不理”,告多少理多少,判决内容不能超过指控内容,但是*在起诉中,主要事实认定清楚,只是法条罪名错误,此时,*可以直接按正确的罪名判决
不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有权
*起诉罪名错误,并坚持拒不撤回起诉,*会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 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
(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