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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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3:55
因各种原因需要终止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当地市、区县医保中心注销账户。账户清算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注销, 基本医疗保险 关系同时终止。注销的几种原因: 1、死亡注销前置要件:提供死亡证明。 (1)死亡人员注销时需将所有医疗费用结清。 (2)单位填写《医疗保险退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收回死亡人员《医疗保险证》、注销个人帐户。 2、解除合同注销前置要件:提供解除合同人员有关证明(1)单位填写《医疗保险退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2)提供被解除合同人员有关证明和本人《医疗保险证》。 3、调离本市注销前置要件:提供调离本市手续(1)单位填写《医疗保险退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2)提供调离本市手续和本人《医疗保险证》。注:以上三种不同情况的注销,均须提供本人《医疗保险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