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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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9:11
福岛核事故发生以来,为持续冷却核燃料,福岛核电站已累计产生了至少33.5万吨核污水。东电搭建起上千个钢槽储存这些核污水。此次严重泄漏事件显示,福岛核事故的善后工作需要数十年之久,仅核污水处理这一项课题,就已超出东电可以承受的人力、财力和技术处理能力。
福岛核事故善后不力,日本*难辞其咎。为避免东电破产,日本*虽然对东电采取了实质上的国有化,却没有在核事故处理上负起应有的国家职责,而是任由信用破产的东电继续将福岛核电站变成一个“信息黑洞”。
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一名委员在考察核污水泄漏问题时发现,东电甚至没有记录核污水储存槽周边辐射量的变化。换句话说,核事故发生以来,日本*和东电制定的应对方案实际上已破绽百出。
对此,日本*党领导人之一市田忠义警告,这是人类首次面对的“非常事态”,日本*应对福岛核事故处理负全责,并勒令东电全面公开信息,集中世界各国的智慧加以应对。
此外,日本*在履行相关国际公约方面的诚意也令人质疑。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规则,成员国有义务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有义务“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海洋污染,有义务向国际机构和其他相关国家及时通报和公开核污染信息和应对措施。然而,日方至今仍习惯于将一切不透明的根源推诿给已经国有化的东电。 当地灾民认为,《核电站事故儿童、灾民支援法》已经通过了1年多,但国家还没有制定出具体的支援*,这属于违法行为。因此灾区的16户家庭、19位居民决定向东京地方*起诉*。
计划提起诉讼的灾民中,有12人是从福岛县郡山市和福岛市等不属于国家指定避难区域的地区前往其他地区避难的灾民,还包括7名没有避难继续留在原地生活的灾民。原告希望通过此次诉讼,要求国家承认至今还未制定支援灾民的基本方针是违法行为。并且根据《核电站事故儿童、灾民支援法》,自己属于应接受支援的对象。在此基础上,灾民们要求国家支付给他们每人1日元(约合人民币6分),作为自己还未接受到支援的损失赔偿。 2013年9月3日报道,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委员长田中俊一就福岛核电站核污水问题再次表示,放射性物质降至标准值以下后,“排入大海不可避免”。同时表示“将竭尽全力处理,希望大家给予理解”。
田中表示,向海洋排放污水之前,将使用可去除约60种放射性物质的“污水处理控制系统(ALPS)”进行处理。对于装置无法去除的三重氢,将在稀释后排放。另外,田中解释称“全世界的核设施通常都会排放上述物质”。并指出“因核试验等原因,历史上曾有大气中的辐射等级比现在高几万倍的时期”。
对于核电站储水槽的污水泄漏问题,田中指出“最重要的是向国际社会传达确切信息”。同时表示“由于状况每天都在变化,已通知原子能规制厅的职员谨慎、准确地提供客观信息”。
作为福岛第一核电站含高浓度放射性物质的污水泄漏问题的对策费,日本*计划投入超过400亿日元的国家经费。国家将出资建设阻止污水流向核反应堆厂房地下水中的“冻土墙”,另外还将增设污水净化装置。日本希望通过国家出面来尽快平息事态。